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新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引發了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消費者和農產品經營者的高度關注。新《辦法》針對當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做出了更為明確、嚴格的規定,旨在進一步筑牢食品安全防線,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對此,知名法律專家孫海山律師結合多年實務經驗,對新規的核心要點進行了深入解讀。
一、明確責任主體,壓實市場‘第一道關’
孫海山律師指出,新《辦法》最顯著的變化之一是進一步厘清并壓實了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銷售者(包括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超、電商平臺等)以及貯存服務提供者等多方的法律責任。市場開辦者被賦予了更重的管理責任,必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入場銷售者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并定期開展檢查。銷售者則必須對其銷售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負責,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確保來源可追溯、信息可查詢。這種‘鏈條式’的責任壓實,有助于從源頭和流通環節雙重把控風險,改變了以往責任分散、追責困難的局面。
二、強化準入與追溯,實現‘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新規在準入準出和追溯管理方面要求更為具體和剛性。”孫海山律師強調。根據規定,銷售者購進食用農產品時,必須查驗并留存可溯源憑證和產品質量合格憑證。對于無法提供可溯源憑證的,須經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合格后方可銷售。這意味著,傳統的‘三無’農產品將更難進入正規銷售渠道。鼓勵市場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追溯體系,實現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鏈條信息記錄與共享。這一舉措不僅能倒逼上游生產環節規范操作,也為一旦發生食品安全問題時的快速精準處置和召回提供了有力支撐。
三、聚焦高風險品類,實施‘重點監管、靶向治理’
新《辦法》特別關注了風險較高的食用農產品,如生鮮肉類、水產品、蔬菜等。孫海山律師解讀道,針對這些品類,法規提出了更細致的操作要求。例如,銷售生鮮肉類必須附有檢疫檢驗合格證明;銷售進口食用農產品必須有中文標簽和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對于使用防腐劑、保鮮劑等添加劑的,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明確標示。這種分類施策、重點監管的思路,有利于將有限的監管資源集中于風險最高的領域,提升監管效能。
四、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
“徒法不足以自行,嚴厲的懲處是確保法律威懾力的關鍵。”孫海山律師分析說,新《辦法》大幅提高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對于銷售腐敗變質、感官性狀異常、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等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行為,除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產品外,將處以更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種‘最嚴厲的處罰’導向,顯著提高了違法成本,對不法經營者形成強大震懾,為守法經營者創造了更加公平的市場環境。
五、對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啟示與建議
孫海山律師從實務角度提出了建議。對于食用農產品銷售者而言,必須立即組織學習新規,對照要求全面梳理和整改自身的經營行為,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特別是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確保經營的合規性。對于普通消費者,新規的實施意味著購買環境將更加透明和安全。他建議消費者在購買時,主動關注產品的溯源信息、合格證明等,優先選擇管理規范、信譽良好的市場或商家進行消費,并保留好購物憑證,以便在權益受損時依法維權。
新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是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領域的一項重要進步。孫海山律師認為,它的全面落地實施,需要監管部門嚴格執法、市場主體自覺守法、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監督,形成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才能真正讓廣大人民群眾買得放心、吃得安心,持續提升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